兰州晚报讯网上买宠物猫拿到货后死亡地,该由谁来赔偿?卖家说“我的猫大量收购前做过体检,没毛病”,买家又说“发来的猫那是病猫,商家需要赔偿”。近日,西固法院连连受理登记两起因宠物猫死亡直接导致的索赔案件,但两起案件的裁判结果大不相同。
“布丁”死亡法院驳回买主赔偿申请
2020年10月底,张某在某电商平台出高价12500元直接订购了一只名为“布丁”的德文卷毛猫。11月1日,宠物商店将“布丁”集装箱装载寄出,张某于次日签字盖章货到。当日,张某才发现“布丁”眼睛微肿并会出现脓状眼屎,饲养几日后“布丁”仍都不见略有好转。11月13日,张某将“布丁”送回宠物医院,确诊患有猫传染性腹膜炎。两周后,“布丁”因治疗生效生命,张某遂将宠物商店起诉至法院法院。庭审中,张某认为被告宠物商店恶意隐瞒真相,将患有疾病的宠物猫收购,跪请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并怎么支付相当于货款五倍的侵权赔偿金。被告则怀疑,宠物猫“布丁”在可以卖前健康状况良好,被告在寄运前的还个人委托专业人员故其做过检查,未突然发现异常;托运过程中,运输公司也对“布丁”做过健康检查并将系统检查结果反馈被告,亦未发现到任何异常情况,故被告不躲避宠物猫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参与办案法官如果说,本案的关键在于确定宠物猫“布丁”患病后的时间和原因。确实原告张某一直认为应该从发来“布丁”当日即突然发现其眼睛再次出现异常,但并无递交一丁点证据加以可证明;而“布丁”被宠物医院查明病因的时间为11月13日,距张某换算送来“布丁”已相隔11天,根本无法判断宠物猫是带病收购还是可以卖后患重病。至于,虽然原告张某对被告能提供的宠物猫健康检测检测可证明所属异议,却并无提出来证据应予以反驳。依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原告张某应承担部分举证不能的相应后果,故安宁区法院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爱洛”死亡卖家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布丁”之死结果业已分明时,西固法院又受理登记了一起网上可以购买宠物引发的纠纷,但终于的裁判结果却大相径庭……
2020年11月6日,王某不打算在某电商平台定购一只外形十分很可爱的宠物猫(后起名字“爱洛”),他多次与宠物商店交流买猫事宜。为促成交易,宠物商店向王某做出决定“到家72小时内退赔被害人损失”承诺,答应只要期问宠物猫发生非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的疾病或死忙,宠物商店即退货并赔款。12月14日,王某在收货后毫不犹豫将“爱洛”送往宠物医院并且全面全面检查,查明病因其重型激光炮了猫瘟病毒。不久“爱洛”因病死亡,王某将宠物商店告至法院。
庭审中,原告王某同样向法院做出了只是请求宠物店赔偿损失并申请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被告提供身份证了大量证据,相关证明宠物猫“爱洛”在可以卖前经了严格的的防疫可以检测,确认并未感染炎症猫瘟病毒。办理案件法官怀疑,虽说双方当事人均就没证据可以证明宠物猫“爱洛”是通过何种途径细菌感染猫瘟病毒,但因此原告王某在收到消息宠物猫的当天即带其前去宠物医院检查并不出了检查结果,可以不都认定宠物猫病菌感染病毒非买家所致。而被告宠物商店在交易之前已向原告承诺“到家72小时内主动退赔”,在其就没证据可以证明宠物猫炎症感染病毒系原告功能失常的情况下,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了原告请求被告申请支付惩罚性赔偿制度金的诉请,因此被告已提出证据证明宠物猫“爱洛”出售前不曾病菌感染病毒,而原告王某亦也没证据可以证明被告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形,故原告的此项诉请若能我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