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物是个人爱好,不不合法,别人没有办法干涉。不过,如果没有只为了他个人爱好,而置你的能感受到于不管不顾,就都不好了。
2021年7月6日,《宜兴日报》第3版刊发了一则社会新闻,标题为:“住宅变身了‘猫舍’惹人恼”。

新闻说,宜兴城区富桌苑小区有居民向《宜兴日报》“民生热线”反映,其小区有一住户在家中大量饲养了几十只猫,周边邻居自然获得困扰,社区工作人员三次请上门做工作,都没做通,“确实是是毫无办法”。
新闻说,猫叫声很吵,吵得邻居根本不睡不踏实;而且还很臭,“异味越来越大重”。“之外噪声和气味问题外,还有住户更害怕相关的卫生、等措施是否需要到位”。记者千方百计媒体采访到家人,“一年轻女子将门打开,虽说门仅开了条缝,但仍有一股强烈地的异味扑而疾飞。遇上记者的询问,该女子态度冷淡……‘在自己的房子里养着玩一下不行的话吗?’该女子可以表示,房产是自有的,养猫只不过个人爱好却没出售,然后会再在此养猫,即使邻居有意见,也别再找上门请了。”
《宜兴日报》的记者还采访了相关部门,其实不能确认是个人爱好肯定经营性养猫,监管必然难题。记者采访律师,律师则个人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起诉到法院。

一大篇新闻,讲了了邻居的苦恼,但郁闷除了,社区没法,各相关职能部门没办法,唯有律师给了个建议,去法院起诉。只不过到法院起诉又能起多大作用呢?是禁止打开一家人养猫?还是限制其养猫数量?要是人家倒是是当宠物养着玩的,只怕就算是法院也是没有好办法。法律可没说禁止打开居民天天在家养宠物。要是法律不私自居民在家里养宠物,那你养与不养,养多养少,那是个人自由。再说噪声、气味影响周围邻居,如果我起诉,你得提供给证据。你有什么证据可证明其噪声、气味达到了法律认定的违法标准?单纯凭个人感觉,那是不行的。法律中正平和的是证据。
一般来说,人民群众遇到问题,实际基层组织解决的办法不了、实际法律途径也绝对无法解决的,而不会拜求媒体报道——也有人选择在网上曝光,只希望社会舆论界入,形成强横的社会舆论压力,使得对方当事人重新理解问题,进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让步。要是媒体网络曝光、社会舆论都肯定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就真的没啥好办法了,只有靠时间渐渐改变当事人的思维观念、行为模式。况且耗不耗得起,耗到最后可不可以能解决问题,那只有一天明白。

在此刻篇新闻来说,年轻女子能在家中养70多只猫,那说明其经济条件十分优越。要知道现在人养猫养狗,都当作儿子女儿一般看待的,在生活上绝不会肯太吝啬半点。养只猫狗的费用跟养个孩子应该差不多。好好想想看吧,70多只宠物猫,一天的花费要多少、一年的花费还要多少!一般中产家庭绝不可能经受得了。
当前,人生活日渐见好,许多人富了下来。但这富起来的一些人中间,有些人的思维、行为发生了变异。就宛如本文提及的这位年轻女子,养宠物猫为乐,提升到了“非常态”的地步。你知道你喜欢猫,养一只就可以了,至少还养两三只就足够慰籍内心需求了。但她一养就养到70多只,这就更加十分古怪了。令人很难以理解,更令邻居十分郁闷。
有些人哪,对邻居对人类冷漠得很,只不过对猫猫对狗狗却一腔真情。这不正常了!